有趣的思想交锋——军用与民用恩怨,美国网民对于民间持有AR步枪的讨论

 Hood  1  10157

上周二(2017年11月初),曾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担任空军外科医生的退役空军上校Dean Winslow(迪恩·温斯洛)正在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出席听证会,参议院军事委员会正考虑将他提名为特朗普政府负责卫生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

在听证会上,新罕布什尔州民主党参议员让·沙欣(Jean Shaheen)向温斯洛询问了军队中的心理健康问题,特别是关于萨瑟兰斯普林斯教堂枪击案(Sutherland Springs church shooting)中,曾被美国空军军事法庭因持枪威胁他人起诉并最终判监禁并被美国空军除役的枪手Kelley(2009年至2014年前空军现役军人)。

温斯洛回答了这个质询问题,并提出了一个观点——如果不是因为在当下其他无关紧要的花边新闻爆炸的年代,迪恩·温斯洛的这个观点理应并显然会得到更多关注。作为一名长期处在前方一线并拥有丰富治疗战争创伤经验的空军老兵,他说他想强调“在美利坚合众国,一个平民可以出去购买像AR-15一样的半自动突击步枪是多么疯狂。”时至今日,大家仍可以在网上看到当时温斯洛在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作出这些质询回答的录像资料。

迪恩斯温斯洛提出的问题核心——“为战场设计的军用武器是否应该在平民社会间广泛流传、拥有并使用?”在全美众多武器网站上引发了强烈并且持续的讨论。

早在20世纪80年代, James Fallows【时事作家、《大西洋》杂志著名评论人,曾在西雅图,伯克利,奥斯汀,东京,吉隆坡,悉尼,上海和北京生活,担任过卡特总统的首席演讲撰稿人,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我们的城镇:10万英里的旅程进入美国的心脏》作者】曾撰写过一篇详尽的长篇文章,在文章中其讲述了AR-15的设计者Eugene Stoner(尤金·斯通纳)对这种武器的设计概念,以及它在作为军方的制式步枪与投入列装之前的变化过程。如果各位对于各种口径弹药步枪的弹道、穿透性能、致伤原理,或者关于其子弹型号的讨论,又或是AR/M-16系列武器与苏联的AK系列步枪性能相比较,使用何种型号的火药、为何使用这种火药等问题,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一窥究竟。出于懒惰,笔者这里就不找那篇文章一并写出了,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搜索来看看,不过相信阅读本文的大家也都不需要再看这种科普读物。

 James Fallows

在数十年中,特别是自2017年到现在,James Fallows一直在忙于奔走关于美国国内民众购买并持有AR系列武器的激烈讨论中。他将他遇到过的网上网民支持或反对的声音都进行了整理和汇编,在最新的网上讨论中,James Fallows的言论也曾得到一位来自Colt公司的员工的肯定,该人曾于越战时代担任Colt Firearms的工程师,他的观点与迪恩斯温斯洛相似:“我认为正常社会中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为突击步枪提供用武之地。这种步枪完全是为了军队设计,而不是面向平民。” 对于AR武器在美国民间市场的泛滥,他称自己感到震惊,因为他认为“AR-15的设计师尤金·斯通纳不会想在战场以外的任何地方看到这种武器。”

AR系列武器的缔造者Eugene Stoner(尤金·斯通纳)估计也没有料到,自己一波三折设计的产品会给美国带来这么深远的影响

 

这位Colt Firearms的前工程师在给James Fallows的信息中写道:

在越战期间,我作为一名刚毕业的机械工程师,受雇于M-16的原始制造商Colt’s Firearms,并在工作期间负责M-16研发测试与为军队列装的相关任务。在美国军方决定将其作为替代M-14的常规军用步枪并将其定型为M16A1之前,没有任何商用或民用版本的AR-15。我对M16A1目前在民用市场泛滥的问题有着强烈的个人观点,这简直就是武器领域军民混合的结果。

 

AR-15是专门用作替代M-14的军用步枪而开发的。在国防部决定将其设计和开发工作公开并且允许知识产权私有化之后,它很可能是美国私人武器企业进行生产改进并面向民间销售的第一批制式武器系统。直至今日,政府仍在推动并贯彻武器企业面向民间生产销售,尤其类似春田兵工厂。

 

AR-15源自尤金·斯通纳设的计AR-10,而AR-10使用7.62mm北约弹药,看起来像一个放大版的AR-15。Armalite(阿玛莱特)公司要求两名工程师Jim Sullivan和Bob Fremont在AR-10的基础上开发使用5.56mm口径弹药的版本。不过在Colt这样的民用制造商响应政府订单,着手生产M16A1并将其提供给政府之后才有人(我相信它就是Colt’s Firearms)决定生产和销售一种基于这种步枪,却仅用于民用的半自动版武器。当然,它依旧被称为AR-15,因为M-16是军方编号。

 

假如民众对AR-15步枪枪机与释放击锤的机构稍加简单却重要的改造,或非法地获取M-16击锤释放部件和连发选择组件,那么将一支半自动AR-15转化为全自动M-16军用步枪便非常容易,从而民间的AR-15可以摇身一变,成位一支军用步枪。

 

… …

像尤金·斯通纳一样,他的任务是为军队提供更好的武器装备,我不认为正常社会中有任何地方可以为突击步枪提供用武之地。我是一个坚定的武器支持者,我们需要优秀的武器装备我们国家的军队,但我也赞成有效地控制民众可用的武器,包括禁止那些在军事用途以外的不适当的武器与弹药系统。

为了让民用AR-15不能自行改装成全自动步枪,在AR-15的回转击锤阻铁和枪机多个部位都有结构上的改变

 

自从James Fallows在网上掀起了一场对于民间是否应当管控AR-15步枪的讨论之后,这场论战仍然在持续发酵。值得注意的是,论战的主题并不在于全美是否应该控枪,而仅仅在于AR-15是否应当在民间存在。James Fallows本人坦诚,反对者们通过网站私信等方式将其称为“libtard(白左)”,“cuck(缩头乌龟)”,“ass from your elbow(屁都不懂)”或“left-wing liar(左翼骗子)”等等,不过他也确实发现了一些理性讨论的留言回复。

譬如关于AR-15何时首次向民间市场销售?上文中我们提到的Colt Firearms的前工程师说,AR-15出现在民用市场之前已经进入军事生产阶段。对于此,就有网友提出:

在你的文章《为什么AR-15永远不应出现在平民手中》里,你的消息来源声称AR-15在被军方装备之前并未向民间商业化出售。这实际上是不正确的。

 

Colt于1963年10月23日向BATF提交测试型步枪(系列号GX4968)进行民用销售批准。并于1963年12月10日获得批准,“Model R6000 Colt AR-15 SP1 Sporter Rifle “正式销售始于1964年1月2日。直到1965年(当时为XM16E1),M16才被列装到作战单位,后来在1967年才被陆军标准化为M16A1,随后在1969年才正式取代M14步枪。当Colt的M16A1取代M14时,半自动AR-15已经在民间市场销售5年了。关于查证SP1的序列号记录,Colt在1965年向民用市场出售了至少2,501支步枪,随后到1967年已售出8,250支步枪,在随后至1969年时已售出14,653支步枪。

 

你的消息来源进一步表示,该位前工程师对“在战场以外的任何地方看到这种武器”感到震惊,并且暗示尤金·斯通纳也会如此。要知道Colt在向民用市场出售步枪的同时,他们正试图与军方一起测试并改进步枪以试图签订军方订单。我不懂这位工程师怎么可能在柯尔特工作却不知道这一点,特别是在1967年之前有这么多的民间销量。要知道,AR-15在当年民用市场上每天就能卖出7支!

 

此外,虽然我不想通过在你的文章中引用这个来源来表达我觉得你是在试图暗示或误导什么,但我不得不说我们都注意到今年(并且已经持续多年)时常有文章在尝试将AR-15的民间销售描述为最近才开始火爆的场面,并以此来解释大规模枪击事件的增加。自1964年以来Colt AR-15已在民用市场上销售了53年,而自1977年尤金·斯通纳获得AR-15气吹式自动步枪专利以来Colt以外的武器公司制造的AR-15型步枪也已有40年历史。向民间销售AR-15甚至早于1968年颁布实施的《枪支管制法案》的背景调查。

 

我能找到的最早民间用AR-15射击的记录是乔治班克斯与1982年拍摄的,此时它也已经上市18年了,而此时Colt的SP1序列号表明这是已售出的第158,201支步枪。AR-15在当代大规模枪击事件枪手中的受欢迎程度是独一无二的。毫无疑问,媒体执迷于探索大规模枪击事件的细节、动机和装备,在我看来就像大规模枪击事件本身一样被人唾弃。

 

最后,我对你的文章《为什么AR-15如此致命》提出异议。众所周知达姆弹在1899年就已被“海牙公约”所禁止。对于M16来说,与造成人体大到子弹直径两倍空腔的伤害能力相比,子弹在击中人体组织时碎裂的碎片造成的伤害(这是由高速击中人体的子弹在人体组织中发生失稳翻滚导致的)可以忽略不计。AR-15的设计师之一Jim Sullivan就曾证实了这一点:“… …但是5.56mm子弹无法像猎枪霰弹一样提供那么强大的停止作用,它是通过释放动能在造成巨大的人体空腔,这种空腔的形成比子弹在人体内的失速翻滚更为致命,它们的杀伤力完全取决于它们携带的巨大动能。”

 

几十年来几乎每种弹药都有空尖弹这种型号,并且空尖弹的种类已全面超过军用普通弹药(如上提到是由于日内瓦公约的限制),而警察和政府强力单位使用的弹药几乎都是空尖弹。我们要知道杀伤力与弹药有着密切的关系,而绝非武器系统本身。因此,据我所知没有哪个非军事强力部门在使用AR-15时还在使用原始的M193或M855子弹。

 

简而言之:这两篇文章似乎都在将AR-15描绘成一种从未向民间出售的步枪、在今后会越来越多地出售给民间的步枪,以及一种被妖魔化天生具有独特致命性的步枪。至少在这方面显然是错误的。你的文章(以及最早在1981年发表的那篇文章)中的确做了不错的研究,但我们要客观的看待事物,只要去查证,就会发现还有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可供使用,我认为把这个观点作为头条新闻是具有误导性的。《为什么AR-15永远不应出现在民众手中》 和《为什么AR-15如此致命》更正确的标题应当是:《为什么AR-15在军队决定采用它之前就已经面向民间销售》、《为什么AR-15的弹药与现代技术相较而言并非辣么致命》。(笔者手动滑稽,这位老哥很能)

 

AR-15(M16)配用的M193弹在不同速度下对明胶侵彻后碎裂的效果图,可见命中目标速度越高(距离近)杀伤力越大,而速度越低(距离远)杀伤力则越弱

 

这位考证党一连串地开炮让James Fallows有点懵逼,而另一位有类似不满和抱怨的网友:

关于你在最近的文章《AR-15的性质》中所做的论述:当你声称M-16变得不如AR-15可靠,AR-15比M16“更致命”,因为它“军事化”的过程中按照军方要求做出了一些改进时,你显然是信口雌黄,至少你根本没有搞懂最早阿玛莱特的AR -15和今天商业销售的AR-15的区别。

 

在你当地的体育用品商店出售的AR-15与1962年到1963年在东南亚首次实战中使用的阿玛莱特AR-15已经相差甚远,原因有两个:1.越战中使用的原始AR-15能够进行半自动或全自动射击,而今天向民间销售的所有AR-15仅为半自动式;2.最初的AR-15有一个1-in-14(in是英寸的单位缩写)的膛线缠距,你在自己1981年的文章中描述了它的效果。而事实上,今天出售的所有AR-15都具有1-in-7,1-in-8或1-in-9的枪管缠距。这种较低的枪管膛线缠距和旋转率可以使子弹出膛后旋转得更快,因此保持在飞行中和命中目标时更稳定。

 

AR-15的枪管

 

通过另一位网友的留言,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AR-15步枪枪管膛线缠距的讨论:

目前在海外部署的部队对于步枪的大多数抱怨源于他们射击命中目标后弹头过稳、直接穿过,对目标造成的毁伤很小。

 

当斯通纳第一次将7.62mm弹药的AR-10缩小到使用5.56mm弹药的AR-15时,膛线在枪管内壁14英寸距离完成一圈旋转。

 

由于海军陆战队员感到步枪精度,尤其是在寒冷气候下的精度不足,故而要求将膛线缠距压缩到12英寸一圈。

 

目前大多数民用和军用5.56毫米步枪使用1-in-7、1-in-8或1-in-9的膛线缠距。在这些高缠距下,AR-15步枪在60年代和70年代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失速翻滚是不存在的。

 

而事实上,按照使用的弹药重量,这种缠距通常被认为会导致弹药飞行时过稳。

 

 

对于上升到民间持有半自动武器这一更广泛问题的不同观点,就有一位网友嘲笑早先的读者所说的AR-15不可能真的那么致命。毕竟,在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中枪手发射超过2000发弹药只杀死了58人:

感谢你 – 迟到了36年 – 关于AR-15的历史。这可能是对众多枪击案噩梦最全面的观点。

 

关于那位网友在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中枪手发射超过2000发子弹造成58人遇难时做出的令人感到恶心的评论,评论者将这一比例作为AR-15并非致命的证据提出来似乎很耐人寻味。

 

毕竟GAO报告曾提到,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每杀死一名敌军需要射击25万发子弹。:)

 

发生在2017年10月1日的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令很多美国人至今记忆犹新

 

针对其他网友提出的AR-15并非那么致命,有网友说到:

许多网友反对你对AR-15杀伤力的描述,但他们似乎忽略了一件事。有几个人评论说AR-15不适合狩猎大型动物,因为它缺乏“停止作用”或是只会让大型鹿或熊受伤什么的。

 

我就自己仅仅是在丛林中拍摄过大型动物的经历而言,很乐意帮这些看起来像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们找回自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首先,有两个问题:

这些网友相当不屑于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全美步枪协会)声称民用AR-15是为了提供给运动届狩猎。

这些网友忽略了你一直在讨论大规模枪击案中的AR-15。

 

在森林中射击熊并非是在封闭空间内近距离射击大量手无寸铁的受害者,狩猎显然需要不同的战术和武器弹药配置。当你的目标是脚下蜷缩在地板上的孩子或在音乐会现场舞台前聚集的人群观众时,你不需要“停止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注意AR-15的优势——半自动射速,低后坐力,易于操控,快速更换弹匣等等,这些相比起狗屁“停止动力”显然更加重要。枪手需要的是在教堂,剧院和学校枪击事件中涉及到的近距离射击、无差别大规模射击等方式高效地杀死受害者。AR-15可以提供给枪手更快的射速以能够在短时间内爆发更多的火力击中更多的受害者。

 

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中的枪手在酒店中朝远距离的广场人群射击,但也并未超出步枪的有效射程,“停止作用”、“射程”这些都不重要,拉斯维加斯枪击案枪手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射这么多子弹、在人群中杀死这么多人,射速和更换弹匣的便捷程度才是关键。

 

因此虽然我觉得这些读者对AR-15威力的反对意见可能是没毛病的,但与我们正在讨论的内容无关。如果你正在猎熊,那么“装熊”是关键(意为战术和武器选择是关键,而非AR-15是否适合枪击案枪手使用)。但如果你在教堂里寻找你在枪击案中的家人,猎熊弹药可能不是最佳选择。根据你的《官僚梦魇》文章中的信息以及这些读者的评论,我们似乎科普了AR-15不适合狩猎大型猎物,但非常适合迅速杀害处在室内封闭空间里的大量平民。

 

北美使用AR步枪狩猎的大有人在

 

以及消极、中立的声音:

也许大多数人无法相信并接受枪击案遇难者这些悲惨的生命逝去,但作为一个美国陆军战斗部队退伍军人,我当然可以。

禁止或严格管制那些半自动步枪?那么来自墨西哥的土造炮和RPG就会成为替代品。无论AR-15好不好,冷漠和无动于衷,这就是美国的现实。

 

当然,也有一位刚刚退伍的网友发表了积极的看法:

在我看来,拥有枪支有三个原因:

运动(狩猎,竞技射击)

个人防卫

“保护自由” 或直言不讳地说,公民需要拥有通过暴力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府的能力

 

上面的清单依次是我对合法持枪必要性的由轻至重的看法。我曾经相信射击是一个有趣的运动,大家应该参与和分享交流。我认为当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众都普遍合理地不信任国家和执法权威、权力的世界中时,人们理应被允许自己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因此我曾经支持自由社会需要枪支这一论点。

 

而同样的,以相反的顺序来看,我认为上面的清单符合宪法制定者的意图。他们关心的是一个过分爱国的国家,并且相信一个白人应该保护自己,我相信他们也知道运动射击和狩猎,但我觉得这与携带武器的权利并没有什么联系。

 

 

那么作为一个热爱枪支并热爱美国的老兵,我是如何发现自己几乎与美国的建国者和宪法制定者意见相左的呢?

 

我们唯一的症结就在于第三点——枪支保障自由。我相信这个论点有着无可争辩的合法性。但在康涅狄格州纽敦市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后,我改变了主意,我认为这个理由不值得为大规模枪击案付出代价。接下来我会用论点证明我的观点:

  1. 自二战以来,世界各国纷纷都有自由,稳定的民主国家——欧洲和日本,印度皆是如此,只是经济自由度相对较低罢了,在我的认知中韩国和南非也是如此,自冷战以来拉丁美洲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所有这些国家中,只有2个国家在其宪法中注明“拥有武器的权利” ——我们和墨西哥(危地马拉虽然也如此,但他们并不是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但危地马拉和墨西哥法律均规定不允许使用“军用”武器,同样是出于社会安全的原因。
  2. 我们的警察部队和国民警卫队力量之强大估计会让我们的建国者感到震惊。任何危及我们国家自由的力量势必都是渺小与不自量力的。现在流行的一个说法是美国是“民主的兵工厂”,在这个说法下我们沐浴着自由。我倾向于这个说法,并认为在这个信条下实际上已经削弱了军用武器有效保障公民自由的能力。
  3. 我相信我们的联邦制度,由国家控制的国民警卫队以及参议院各州的平等代表。在当下这个体制内联邦政府可以行之有效地制约和平衡各政府机构的权力。
  4. 宪法中规定的给予美国人“行为自由”。然而试想我们已经默认并允许对此加以限制——“禁飞”名单太多太多了,你所遵循的机场安检程序,驾驶和拥有汽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程序等等,社会并不能让你太过自由。枪支管制并不意味着自由拥有枪支的终结。
  5. 同样,每当我们遇到任何其他类型的攻击或是恐怖袭击时,我们都会大幅调整政策和安保等级。我们没有在911之后停飞全国的航班或在奥克兰校园枪击案之后停止卡车租赁,但我们已经有效地控制了恐怖分子对于本土的影响,对于此我对美国抱有信心。
  6. 最后,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武装叛乱来自于一个根深蒂固想要成为贵族的利益集团。他们故意拿起武器反对自己的国家,并说服他们的同胞加入,这样做是为了推进奴隶制事业,反对自由。

 

 

第二宪法修正案是在法国向君主立宪制过渡权力时起草和批准的,当时主权的观念仍然笼罩在王权的观念中。因此当时的美国是一个激进的政治探索。当《人权宣言》和《人权法案》都是极端思想时,没有人确定它们是否真正得到实施或持续下去。因此我仍然认为公民需要拥有通过暴力手段推翻一个专制政府的能力这很重要。

 

但这并非没有任何限制,而且建国者和宪法起草者错误地认为“公民能够通过暴力手段推翻政府”对国家安全是“必要的”。虽然我相信这是他们的意图,但我认为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那我们该怎么办?你之前已经指出过,去除我们国家的所有枪支是不现实的。我本人也不希望我们这样做,不仅不必要,也不公平。但无论哪种方式,阻止像”bump stocks(撞火托)”这样的违法改装配件被悄悄带上大街都是不现实的。

 

我的解决方案:

  • 在美国的每笔枪支交易都需经过注册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所有的弹药销售
  • 如果通过州际公路跨州运输枪支,需要通知ATF
  • 向所有枪支拥有者发放许可证(以州为单位)
  • 对于任何拥有超过8支枪支的人来说,授权他们为枪支收集者(州级)
  • ATF与NRA或其他私人机构合作进行“推广和培训”,以扩大枪支安全知识的宣传,并让持枪者更好地行使使用权
  • 确保每个州都有一个公立射击场,枪支爱好者可以在那里练习并决定是否要拥有枪支或拥有什么类型的枪支
  • 同样,允许并支持户外游戏区域向猎人租用枪支以便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因为有责任与义务为运动和竞赛提供枪支。

 

这可能会是一种负担,但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虽然牺牲了部分自由,不过安全与自由永远是相互矛盾的,至少目前我对此很满意。

 

 

列举了这么多的留言与交流讨论,James Fallows表示虽然AR-15的毁伤性能如何值得讨论,但毫无疑问它足够致命。网民们可以争论它首次流入民间手中的时间,但是现在除了军方之外,至少有500万美国人拥有。AR系列武器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在美国很普遍,这是其设计师都没有预见到的。

 

 

当特朗普政府提名的退役空军上校迪恩温斯洛直言不讳地表示“在美利坚合众国,一个百姓可以出去像日常用品一样购买AR这样的半自动突击步枪”时,一切的争辩都是苍白的。管中窥豹,当我们都在关注着美国禁枪风波的种种变数时,或许美国人自己的讨论才最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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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nnis Jing 2018-12-13 13:41 #1

    美国宪法保证民众拥有(军用等级)武器的一个意图就在于给了民众和军队(政府)干仗的可能性。把这个前提扔掉了民众当然是手无寸铁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