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灯使用训练要点
如果你在执勤的时候,要使用到安装在武器上的战术灯,请按照正确的使用指引来操作。
枪灯即便是在白天,也能为警员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掩蔽作用。
Rule #4: “Identify your target and what is behind it.”—Col. Jeff Cooper, Rules of Firearms Safety
枪械操作安全守则4,确认你的目标以及目标背后的状况,若有疑问,切勿开枪。—-杰夫·库珀,枪械操作安全守则
多年来,手枪枪灯一直被SWAT及K-9部门的警员所采用。这是考虑到他们自身的任务特点,而且他们有更多的训练时间,因此这就是他们一直得以装备手枪枪灯的原因。不过,这种局面正在转变。我有超过10年的时间,都在向执法部门的探员教授战术照明工具的使用技术,通俗地说,就是枪灯的使用技术。作为一名武器使用教官,我已经指导并帮助了140多个执法部门的警员配备了枪灯,而并没有因他们的工作任务而改变我的课程标准。
据FBI开展的一项名为UCR统计报告,针对警员的攻击行为,约77%是发生在低光的环境中。涉及警员的枪战事件,有68%是在昏暗的、甚至是无光的环境下发生。而在这些案例中,有三分之一是因昏暗的光线而导致了警员与威胁直接遭遇而引发的枪战。
这10多年里,我在全国各地的执法机构开设了战术照明工具使用训练课程,并了解到那些执法机构的成员们,都对枪灯的使用训练存在着相同的疑问、忧虑和争论点。我发现,通过将杰夫·库珀的枪械安全守则的顺序反过来,做进一步地解读,可以很容易地为战术照明工具运用训练课程打下一个可靠又坚实的理论基础。
杰夫·库珀曾在海军陆战队中服役,是一名武器使用教官、也是一名作家,他另一个更为人熟悉的身份,就是Gunsite学院的创始人之一。就是他提出了著名的枪械安全操作守则:
1.把所有的枪支视为已经上膛。
2、不得将枪口指向任何你不想摧毁的物体。
4、除非射击需要或者得到指令,否则不能将食指置于扳机或者扳机护圈内。
5、确认你要射击的目标,若有疑问,切勿开枪。
作为一名战术教官或者执法部门的管理者,我们不能简单地就让警员将枪灯装在手枪之上,而是要在经过正规的使用训练之后才可以配备。在将手枪枪灯用于执勤等任务之前,每个警员都要了解并熟知下列的规程。下列的基础内容就有助于我们越过战术照明工具使用的门槛。
手枪枪灯的主要作用是让警员照亮威胁,并帮助他们识别与分辨。手枪枪灯可以让警员对目标持续地照明而不用去摸索装具内的手电,也不用再花时间去调整手电的照射方向,去做到与枪口的指向保持一致。当我们面临一个执法对象的时候,不管现场的光照条件如何,先施以口头警告,“警察!请将双手放到我能看到的地方!”,这个方法能有效地告知自己的身份并震慑对方,而且对方很有可能就会服从你的指令,并且避免了局势的进一步升级。
“我是警察!”向执法对象表明身份的告知程序,是我们执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且必不可少。就有如当下,用高亮度的战术手电向目标投射光线,阻断其视觉。而当一个普通人被警察的手电破坏了视觉观察能力,他无法观察到警员的制服,只能听到警员喊出“举起双手”或“趴在地上”的指令时,他会考虑到自己面对的人,到底是不是警察,还是自己倒霉地遇到一个抢劫犯。
战术照明工具,并不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手电来运用:寻找证据、遗失物品、照亮路面或者一般照明用途。很多受训学员问我,“你的部门对于战术照明工具的使用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和你了解到的一样”。我向他们讲解了为什么每一个执法部门都会禁止警员在没有必要的时候,随意地把手拔出枪套。而在我们所面对的情境,可以允许我们拔出手枪的时候,就可以使用我们的战术照明工具(枪灯)。就好比我们确信某处存在致命的威胁,这时我们就需要拔出枪支戒备,环境允许我们拔枪,这时打开枪灯就没有任何问题。
除非射击需要或者得到指令,否则不能将食指置于扳机或者扳机护圈内
我比较推崇向受训者传达这样一个理念:“大拇指守则”。这个守则是说,关于所有枪灯和战术照明工具的开关操作,都由弱手的大拇指来完成。因为强手的食指要负责扣动扳机。对于右手为强手的警员,他右手的大拇指承担着操作手枪保险装置、弹匣解脱按钮、击锤解脱杆或空仓挂机扳把的任务。
我并不是那种采用压力式开关手枪灯的拥护者,因为我认为这种开关会改变手枪的握持方式,有可能会在我们需要隐藏在黑暗之中的时候,无意地点亮手枪上的战术灯。虽然这种开关具备了一定的优势,主要是让使用者即便是单手,也能无碍地操作枪灯。出于替代压力式开关和弱手拇指操作战术灯的目的,强手的中指可以作为操作枪灯后备手指,但是我们要特别注意使用中指操作枪灯的细节,千万不要用强手的食指去操作枪灯。
当潜在的威胁目标得以确认,枪灯的开关应该保持在常亮的位置。让警员可以专注地握牢手中的武器,而不必再分心去一直前推或者下压枪灯的点亮开关来保持枪灯常亮。因为我发现在进行手枪射击的时候,射手的手指很难对枪灯开关保持持续的按压动作。我建议只在需要用短促的照明方式寻找移动方向,或者向同伴发出某种信号的时候才使用枪灯的点亮功能。
不得将枪口指向任何你不想摧毁的物体
就好比激光指示器使用守则一样,这一条守则也十分重要。警员在接受战术照明工具使用的训练时,需要学会运用手电或者枪灯的泛光区域去搜索和确认目标,而不是采用照明工具的中心光斑来完成上述的任务。虽然这种操作的理念,完全不同于我们从小对手电的认知,但是我们要知道,枪灯的光斑中心指向,往往是与枪口的指向同轴,在一定距离上,中心光斑照到哪里,枪口飞出来的子弹就打向哪里。如果枪灯与枪管贴得足够接近,在7码之内的近距离射击情况下,枪灯的光斑都可作为辅助的瞄准手段。但是,在那些只为了识别与确认某个人的时候,你肯定不会首先举枪,并瞄准他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大部分的厂商出品的手枪灯,它们的泛光区域经过精心设计,即便是用手枪灯的中心光斑直接照射在目标的脚部,枪灯的泛光区域可以让我们在任何距离上,都能看清目标的双手。
把所有的枪支视为已经上膛或者入弹
在进行更换枪灯电池、拆卸枪灯等操作的时候,必须确保武器的枪膛已经清空。其实,任何一把武器在膛内有弹的情况下,你肯定不会贸然地对它进行分解,同样地,你如果想要从一把已经上膛了的武器上将枪灯拆卸下来,这种操作是十分危险的,很容易出现意外。在做任何的操作之前,记得卸弹匣、锁定套筒成空仓挂机,检查弹膛和弹匣井。
我们的手枪在配备了枪灯之后,那就要选择一个可靠的枪套来容纳装了枪灯的手枪。这对于手枪的安全和操作便利性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没有充足的时间去让你安装枪灯到手枪之上。
额外的一些建议
除了杰夫·库珀的安全守则之外,执法部门在进行枪灯的使用和训练的时候,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其中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你盘查嫌犯、与其对抗的时候,最好尽可能地大量运用照明工具的光线,直到你完成对他的绝对控制。但假如黑暗的环境会给你带来战术上的优势,那就把手电或者枪灯给关掉。不过,一名嫌犯已经趴在地面上,但是你认为他仍有机会触碰他的武器,或者没有排除其尚有武器在身的可能,那你最好还是把照明工具打开,如果手电可以让你看清他的一举一动的话。
我在低光射击培训课程中,经常会看到教官在学员们向纸靶射击结束以后,立刻大声地向学员们喊道“关闭枪灯!”这些教官们或许没有考虑到这样的一个提示或者举动,会给警员们带来何种影响。在实际的处置行动中,当一名手持武器的嫌犯正在听从警员指令,往地面上俯卧的时,针对嫌犯的控制程序仍在继续,假如警员因在武器使用资格认证的培训课程中,已经习惯了“向目标射击两发,关闭枪灯,枪入套”的培训套路,这时警员把枪灯关闭,导致自己无法发现嫌犯的异常举动和藏匿在其他地方的枪支的话,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情况?
虽说枪灯确实很不错,但是我们始终要记得,不能只依靠一种设备去解决我们的战术需求。即使我们有了手枪灯,但是因枪灯设备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要求我们也要去教授学员,让学员掌握诸如Harries, Chapman, Rogers等战术手电使用技术,特别是我最推崇的”Neck Index”技术。在一些时候,手持的战术手电就已经能够应对和满足你的任务需求。不过,更重要的一点在于,我们必须知道在自己的枪灯失灵之后,该如何去应对。
从使用战术手电状态向使用手枪灯状态的转换技术,我们也需要经常地练习。因为在我们即将要持枪射击,压制嫌犯的火力时,我们自然就会想到要尽快的双手握持手枪,来应对接下来的枪战。因为双手握持射击是我们在日常的训练中,最常用到的握持技术,也是最舒适和让我们最有信心的握持方式。而一手持手电,另一手握持手枪的射击姿势与双手握持手枪相比,使用的机会要更少,射击精确度也更低。
相信大家都对OODA这个名词很熟悉,而高亮度的战术手电发出的光束,对于一个人来说,这就是他OODA循环的破坏者。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为我们取得优势,即便是在白天,500流明以上的光束或者频闪的光束,也会对被照射者的视觉造成干扰,给警员提供了一个可以躲避对方的短暂时间。这个干扰对方的方式称为:隐蔽离你只有一个开关的距离。虽然这个操作不能为你挡下子弹,但是相对于被手电光束闪到眼睛的嫌犯来说,警员在行动上会比他占了那么一点上风。
最后,为了促进警员在任何光线条件都能运用手枪灯,我建议在白天练习射击的时候,先把枪灯的电池取出,在出枪练习的时候,养成同时打开枪灯的常亮档或者爆闪档位的操作习惯。
本文首发于Gearkr,若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译者leehu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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